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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老人中低收入生活津貼資格

有共同規定:

1.需年滿65歲以上

2.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3.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4.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全家人口為1人時為新臺幣250萬元,每增加1人增加25萬元)

    5年以內之1600CC以上的車輛依折舊市價值,算在動產裡

關於存款認定:這個就要好好自己計算了,政府是照財稅清單上銀行所給的利息所得扣繳憑單去推算所有應計算人口擁有多少存款,利率的數據是依照台灣銀行的利息計算,記得,是以財稅清單上的年度為準,不要清單上是前年的,您在計算去年的存款。

5.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不超過新臺幣650萬元。土地以公告現值計算;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

土地公告現值有網站可以查詢,「內政部地政司公告土地現值查詢網頁」:http://www.land.moi.gov.tw/chhtml/landvalue.asp?cid=100

裡面要填的:區、地號...要拿家裡的土地稅單找,不是用門牌號碼查詢的,而且查出來,只有公告地價

房屋評訂標準價格則要帶著建物所有權狀(房契),或建物謄本去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處查詢,因為要保護房屋所有權人的隱私,所以不開放網路查詢。

其實自己不用算沒關係,交給政府去計算就好。

但是有些土地可以不用列入計算:  

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

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  

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國土保安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古蹟保存用地及墳墓用地。  

祭祀公業解散後派下員由分割所得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土地。  

前項各款土地之認定標準,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本法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定之。

關於老人的中低收入戶收入資格限制,各級政府有自己的規定:

台北市

1.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在17165元以下者,每月發給6000元。

2.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超過17166元,但在22958元以下者,每月發給3,000元,因為國民年金也是3000,不得重複領取,已領國民年金者可不用辦理。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

特殊情形:因為是台北市,除了郵局的存摺以外,也可用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匯入補助款。

台北縣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低於1.516188元,每月補助6000

高於1.516188元低於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一點五倍26483時,每月補助3000元,因為國民年金也是3000,不得重複領取,已領國民年金者可不用辦理。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縣,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特殊需求:最近一年度郵局存摺交易明細紀錄(申請人及子女)

台灣省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低於1.5倍為14,744元,每月補助6000

高於1.5倍為14,744元,低於2.524573元每月補助3000元,因為國民年金也是3000,不得重複領取,已領國民年金者可不用辦理。

高雄市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低於1.516964元,每月補助6000

達最低生活費1.516,964元以上,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2.526,483元者,每月發給新臺幣3,000元。,因為國民年金也是3000,不得重複領取,已領國民年金者可不用辦理。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

其實這一項我都找不到資料,所以我猜應該也是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低於1.5倍為11100元,每月補助6000

高於1.5倍為11100元,低於2.518500元每月補助3000元,因為國民年金也是3000,不得重複領取,已領國民年金者可不用辦理。

申請時要準備:

        1. 申請人身份證、印章,如果是請別人幫忙辦,受委託人也要帶自己的身份證、印章

        2.申請人的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3. 全戶的財稅清單,申請方式請看「財稅清單與收入認定」

http://tw.myblog.yahoo.com/jw!Bp61o.6BHRZHMXwFaCd9c.XhhQ--/article?mid=72&next=71&l=f&fid=10

      但是有些地方政府會很貼心的幫您調閱財稅清單,所以此項超連結要看看到底需不需要準備

4. 全戶戶籍謄本   全戶的定義說明,請看「中低收入65歲老人生活津貼的人口計算方法」: http://tw.myblog.yahoo.com/jw!Bp61o.6BHRZHMXwFaCd9c.XhhQ--/article?mid=1295&prev=-1&next=1277

PS:是全戶喔!如果申請人的應該列入計算的子女、孫子女不是同戶籍,要另加這些成員的全戶戶籍謄本,審核單位是不會計算不應計算之人口,但是審核單位要看全戶戶籍謄本查有沒有漏報之人口,在戶政單位申請戶籍謄本好了以後,記得翻過來看一下,背面要有「本全部謄本與戶籍登記資料無異」這句,萬一是部分謄本,到了審查單位,可不會過關。戶籍謄本一頁就要20元,不要補助還沒申請到就先白花一筆。

5.     應列入計算人口中,16歲以上65歲以內無謀生能力人口的證明影本,要有無謀生能力證明者,才能不計算無謀生能力之人的收入。

每人每月生活費的計算方式說明與無謀生能力者認定的說明:

http://tw.myblog.yahoo.com/jw!Bp61o.6BHRZHMXwFaCd9c.XhhQ--/article?mid=86&prev=87&next=83&l=f&fid=10

 

上面的說明是告訴大家準備資料的方法,建議要申請之前,要上自己戶籍所在地的社會局(課)官方網站,看看有什麼特別要準備的,因為每個地方的規定都不盡相同,以免文件少帶,又要再跑一趟

 

準備好資料以後,到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處)填寫申請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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